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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9章

时空剑仙-第37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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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佛释迦与佛界诸佛菩萨,均在紧张等待着。

孙悟空和刑天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面前那个小小的入口,双手紧握,手心中已流出汗来。

就连万幻神君,也已经率众赶来,与他同来的,还有唐玄奘、大头、以及五大剑派的首脑人物。

天生在这个时空中所有的朋友,甚至那些与他称不上朋友,却有一面之缘的人,都纷纷赶到,其中甚至包括得到消息后,从地球驾剑光飞来的彭英父子。

彭英父子确也是剑术奇才,当日不过得到天生一些指点,如今却已先后进入了大宇阶。

死一般的寂静,没有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多说一句话,每个人都盯紧了那个小小的入口,希望可以看到天生出现。

当始魔的核心力量遇到继承了盘古神力的天生后,谁会是最后的胜者?

所有人都希望只有一个答案,他们所渴望的那个答案。

可是,结果会否如他们所愿呢?

一阵阵强烈的震波从二次元空间的入口中溢出,功力稍弱者被震波影响,甚至无法稳住身形。

好惨烈的战斗!好强的破坏力!

“小生,你一定要赢!”孙悟空在心中默默想道。

“小生,你答应过俺老刑的,一定要回来!”刑天攥紧双拳,额头上汗落如雨。

“小子,你可不能死啊,大头还要和你较量呢!”

“阿弥陀佛……”就连当今佛祖也不由心中紧张,如古井不波的佛心,竟也被这个叫任天生的少年牵动了。

震波越来越强烈,妖星的空气在其影响下,竟也渐渐扭曲,忽然一声震天巨响传来,二次元空间的入口猛地一亮,开始向四面裂开。

“不好!”

佛祖首先发觉不对,大喝道:“二次元空间无法承受天生小施主与始魔的强大能量,即将破碎!镑位道友,大家立即联手

护住这颗星球,若被这股能量溢出,整个大宇宙都将不稳!”

孙悟空叫道:“老和尚,你想怎样?小生还没出来呢!”

“二次元空间即将破碎,本座也只能以大局为重。”佛祖面色严肃地道:“为今之计,只能先保全大宇宙!佛界中人,立即升空!”

一时间,佛光、金光、灵光、满空金莲与无数佛门法器,在妖星的大气层内结成一层层防护网,将妖星牢牢护住……

请继续期待时空剑仙第三部第一集

各位读者大人好:

写到这里,第二部就正式结束了。

天生的生死究竟如何?

天生之子─小生,又会有怎样的际遇与作为?

一切都将在第三部中揭晓,还请各位继续支持,嘎嘎─

至于天生与始魔的这一战,行者想来想去,还是以虚写为好。

就如同小李探花之战上官金虹,浪翻云之战庞斑,胡斐之战苗人凤……若是写实写尽了,岂非极大限制了各位读者大大的想象空间?又怎能成为经典一战呢?〈吹吧吹吧……〉

而且……也不利于以后的情节发展,毕竟为自己留下更多的空间,才更有利啊〈汗……〉

总之,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,时空第三部,也要继续支持,大大的支持哦。

行者上

第三部 第一集 风云再起 本集简介

本集简介:

最後一战结束後,任天生失踪……逝者如斯,天生与血帝的儿子──小生.任.萨,也渐渐的长大了。

血帝萨利秀为了不让小生步上天生的後尘,下定决心要把他教育成一个完全的纨裤子弟!表面上任小生顺了妈妈的意,成为众所皆知的阔少爷,但私底下却一直期待著属於他自己的冒险生活!

於是,他暗中策划要逃出妈妈的魔掌…… ……

第三部 第一集 风云再起 第一章 纨裤子弟

阳光带来久违的暖意,大地染上了一层新绿。

几只蓝翼鸟抖动着自己美丽的羽毛,忙着筑起新巢。

就连行在寒沙之漠中的旅人,也可以感到刺骨的寒风似乎不再那么冷冽,火驼马也行得更加快了。

春天到了。

那种细细的“咯咯”声已经响了整整一夜,黎明时声音越发响了,只闻“哗啦啦”一阵阵巨响,彷佛有万马同时奔驰一般,震得整个思克堡都跟着颤动起来。

整个思克堡的居民,狸族人、猫族人、狗头人、野鹅族人……所有人都像突然被打了一针兴奋剂,激动地跳了起来。

“多伦河解冻了!思克堡的春天来了!”

大家兴奋地说着同样的话,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神色。

思克堡是一个中型城堡,距离寒沙之漠不足百里,属于血族的领地。

这座城堡与寒沙之漠间隔着一条多伦河,从东乐土大陆来的旅人在穿越了寒沙之漠后,还要越过多伦河才能进入西乐土大陆,因此思克堡同时也是一个大型码头,为来往的旅人解决补给问题。

思克堡因为多伦河的存在而兴旺,是真正的“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”。

每当多伦河冰封的时候,就是思克堡最为萧条的时刻,那些旅人可不愿意徒步穿越冰封的河面,那等于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。

所以每年在多伦河解冻的时候,思克堡的居民都要载歌载舞的庆祝,在这个时候,居民们都会拿出精美的食物,免费招待路过的旅人,更有各种娱兴节目,狸族人的“傀儡戏”,猫族人的“长篇大鼓书”,甚至还有野鹅族美丽的少女……

这就是思克堡的“春日庆”,东西乐土大陆很多人都会算准时间,在春天赶到思克堡,共襄盛举。

要知道,野鹅族的少女可是与天鹅族的美女齐名的,不知有多少人为此蠢蠢欲动,早就打好了小算盘。

由于思克堡的地理位置特殊,所以这座城堡并不属于任何一名血族的贵族所有,直接由萨利秀控制。

血帝萨利秀,为此专门调派了一个狗头人的三等团守卫该堡,团长汪特夫就是这座城堡的最高军事长官了。

在这个大日子里,汪特夫并不轻松。

虽说萨利秀大帝再次掌权后,血族与圣堂的关系突然从誓不两立变得和平起来,乐土大陆已多年无战事,但他仍然要小心那些在春日庆里溜进思克堡的小偷和强盗,尤其是那些长年流浪在寒沙之漠中的鼠人盗贼。

为此汪特夫派出了自己所有的手下,他的狗头人士兵早就被布置在思克堡的两个堡门和城堡内,仔细盘查着来往的旅人,以防被有心人混水摸鱼。

“大人,有人带来了大帝的亲笔信。”

汪特夫正站在城堡上,望着下方成千上万名等待进城的旅人,忽然有一名士兵匆忙跑来报告,手里还拿着一个黑底红边的信封。

汪特夫一眼就看出那信封是血帝萨利秀的御用之物,不由有些紧张:“什么?大帝的信?送信的人在哪里?”

“那是一位高贵的男爵。”士兵道:“他老人家把这封信留下就走了,说要大人亲自看。”

“这就是血族人的骄傲吗?”

自己前不久才被大帝授予了勋爵的爵位,来人却是真正的血族男爵,很显然这位男爵是不想见到自己,与自己这个狗头人平起平坐。

想到这里,汪特夫有些失落地从士兵手中接过信来,只拆开看了一眼,立刻苦起脸来,心中连连叫苦道:“我尊敬的大帝呀,这不是真的吧,公爵大人怎么也赶来凑热闹了?大帝保佑,但愿公爵大人不要在这里搞出什么事才好……”

在坎比斯堡通往思克堡的大道上,此刻有一辆华美的马车,正由西向东,缓缓行驶着。

那是一辆绝对称得上奢华的马车,整辆车宽约两丈,长足有四丈多,车身外雕刻着各类精美的图案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

为了拉动这辆巨大的马车,竟使用了八匹高大的火驼马,尽避如此,车的速度仍是很慢。

八名骑士簇拥在马车的四周,其中的七人都是一身银色战甲,披着雪白的披风,座下却不是火驼马,而是一只只恐怖的巨狼。

座狼骑士!

传说中守护高阶贵族的恐怖骑士,狼骑士中的精英战士!

马车中坐的究竟是什么人,竟然有座狼骑士贴身保护?

另一名骑士穿着血红色的战甲,肩上罩着件黑底红边的披风,五官生得十分英俊,面色却苍白如纸,双目偶一转动,竟有丝丝红光射出。

他的座下既非火驼马也非座狼,而是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,那只蝙蝠双翼张开足有两丈长短,四只利爪蓝光闪闪,显然蕴有剧毒。

血色战甲,蝙蝠坐骑,正是西乐土大陆的强者,连天使战士见到也要震惊的─血战士。

年轻的霍勒子爵原本只是个血族中的平民,萨利秀重掌大权后,为了打乱血族的旧有势力,颁行了一系列选拔人才的政策,他才得以崭露头角,并在短短几年间获得血战士称号,被破格授予子爵的爵位。

虽然在那些资深贵族的眼中,霍勒子爵这类新兴贵族不过是个政治暴发户罢了,但是霍勒子爵已经对此十分满意,为此他甚至发誓终生忠于血帝萨利秀,凭着这份忠心,他成为了萨利秀的心腹。

想到这些,高坐在蝙蝠上的霍勒又是得意又是郁闷。

能够成为大帝的亲信,自然令很多人羡慕,可又有谁能知道,身为一名血战士的他,每天都在做些什么?

一名保姆!

是的,就是一名保姆,除此之外,霍勒子爵再也想不到更恰当的形容了。

望了眼身边那辆豪华的大车,霍勒忽然感觉牙根有点痒。

车厢中的布置足称豪华,地面上铺设着产自东乐土大陆的金丝绒地毯,四面的厢壁上贴满了装饰用晶石,被烛光映得闪闪发光。

在车厢的中间,摆放着一张硕大的四方形桌子,桌子是上好的绿松木打造,边缘处镶满了价格昂贵的绿松石。

桌旁的一张高背软椅上坐着一名十六、七岁的血族少年,头戴船形帽,身穿金丝双排扣短上衣,腿上套着一条厚厚的白色长统袜裤,看上去倒像是地球上欧洲中世纪的贵族。

一名娇躯半裸的狐族美女坐在他膝盖上,银铃般的笑着:“公爵大人,您又要赢了,嘻嘻。”

少年嘿嘿邪笑着,打了个响指,狐族美女立即识趣的拿起桌上的银杯,往里面倒着红酒,看看银杯将满,狐族美女才停下手来,轻轻晃动了一会儿杯子,才将银杯递到少年手中:“公爵大人,酒好了。”

少年接过银杯,一口将酒喝下,扬手将银杯抛向车外,望了望面前两个汗流浃背的倒霉家伙一眼,道:“十万金币,嘿嘿,谢谢了,我的朋友。”

坐在他对面和左手边的是他的两大酒肉朋友。

坐在对面,穿着一身银色西服,右手上戴了三只晶石戒指的家伙是雷。斯特拉。秋伯爵,是帮助萨利秀复位的大功臣斯特拉大公爵之子,和他那个能征惯战的老子比起来,他完全是个没用的花花公子,与我们的主角,小生。任。萨公爵大人很是臭味相投。

坐在他左手边的家伙名叫拉登。雅克。本,是那位死在任天生手中的雅克亲王留下的唯一血脉,萨利秀看在他父亲一片忠心的分上,也封了他一个伯爵的爵位,只可惜这小子太不争气,除了吃喝玩乐,小生。任。萨公爵大人实在想不出他还能做些什么。

这小子打扮的很风骚,大男人居然涂脂抹粉,穿了身中性的丝质服装,两个袖子肥的有点夸张,到手腕处却突然束紧,这身服饰配上血族人天生的英俊,使这小子看上去还真有几分潇洒的味道。

当然,如果此刻他的额头上没有那么多冷汗的话。

此刻这两位“血族的后起之秀”、“尊敬的伯爵大人”正瞪着双眼,把目光凝聚在面前那张绿松木桌上,额头上汗落如雨,紧张地把怀中的狐族美女都忘了。

桌子正中摆放着一个白石做成的四方状物体,里面正有三只怪模怪样的虫子在互相争斗。

三只虫子都生有六足,二足用来支撑身体,另外两只则高高举起,彼此缠斗不停。

其中的两只是金色的,身长足有四寸,却被一只身长不足三寸的七色虫子逼得连连后退。

那只七色虫子越战越勇,眼看就要获胜,从三人的表情来看,那两只金色的虫子显然分属于小斯特拉和小雅克,七色虫子则是小生公爵的了。

公爵大人已经开始在算帐了:“哦,又是十万金币,这可要好好算一算了,小斯特拉,这是你第一百三十一次输给我了吧?嗯,一共是一千三百一十万,有问题吗?

“小雅克,你的运气稍好一点,欠我七百八十万,看在大家是朋友的分上,零头可以不要了,整数拿来……我够大方了吧?”说着伸出手来,笑吟吟地望着两个倒霉蛋。

两个倒霉的家伙对望一眼,同时伸手抹去了额头上的汗水,小斯特拉首先叫道:“不,这不公平,你使诈!”

“我呸!”

小生公爵立时大怒,一把推开了膝上美女:“你母亲的,什么帐都可以赖,赌帐色帐不能赖,你们两个不会这么没品吧?居然要赖帐?”

仗着自己是小生十多年的酒肉朋友,小雅克忍不住争辩道:“你……你才是胡赖!就连乐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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