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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

周郎-燕歌行-第1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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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年轻人很英俊,一双眼睛大而黑亮,在明亮的火光中,时时闪出一丝浅绿色的妖异的光。

  年轻人的个子很高,比李凤起要高出近一个头,身材修长,健壮而匀称。

  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年轻人,选择了这样一个时间潜进金刀庄,到底想干什么呢?

  李凤起沉声道:“阁下何人?”

  年轻人微微一笑,淡淡道:“金刀李庄主?”

  李凤起适:“不错。阁下夜闯敞庄,有何见教?”

  年轻人淡淡道:“找人。”

  “找人?”李凤起一怔,道:“阁下想找什么人?”

  年轻人目光一闪,指了指李凤起身后,道:“找她!”

  李凤起一回头,怒气立时直冲顶门。

  他的身后,站着刚刚赶到的李眉,他的独生女儿。

  李眉涨红了脸,尖声道:“见你的鬼,本小姐也不认识你,你找我干什么?”

  年轻人看了她一眼,似乎想说什么,又没说出来。

  麻四海匆匆跑了过来,看见年轻人,脸色大变,附在李凤起耳边轻轻说道:“他就是昨天住店的那个人!”

  年轻人也看见了麻四海,一笑道。“原来麻老板也在这里。”

  李凤起暴喝道: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

  年轻人道:“‘在下复姓司马,单名一个乔字。”

  李凤起道:“秋风客,司马乔?”

  年轻人道:“正是在下。”

  “我杀了你!”

  李凤起尚未有所表示,李眉却已拔刀冲了上去。

  刀光一闪,直劈司马乔顶门。

  一个江湖上臭名昭著的采花大盗夜间潜进金刀庄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说要找她,这简直是奇耻大辱。

  她恨极,怒极,羞极。

  这一刀含愤出手,刀势之狂烈,连李凤起也不禁心惊。

  司马乔脚下微微一错,这一刀就劈空了。

  李凤起心中一懔,喝道:“眉儿,退下!”

  李眉如何甘心,刀势一变,“刷刷刷”一连六七刀,团起一阵雪亮的刀光,直砍司马乔周身要害。

  司马乔目光一凝,忽然出手。

  左手一晃,已捏住李眉的手腕,右手已抓住她的刀背。

  他夺下单刀,左掌一送,李眉踉踉跄跄直跌至李凤起身边。

  李眉嘶声叫道:“爹,杀了他!”

  李凤起一挺金背大砍刀,直扑上去。

  司马乔看了看李眉的单刀,顺手挽了个刀花,将刀丢在地上,喃喃道:“不是。”

  李凤起一怔,道:“你说什么?”

  李眉的哭叫声又响起,“爹,快杀了他!”

  李凤起怒火中烧,右臂猛挥,一道夺目的金光直奔司马乔前胸。

  他也实在快被气疯了。

  洛阳金刀何等声名,何等威势,昨天却不明不白地被秋水折辱了一顿,如果不是殷朝歌恰巧赶到,真不知结果会怎样。

  这倒也罢了,到底白袍会的实力比金刀庄要强得多,就算传到江湖道上,他李凤起的面了也不会有太大的损伤,可现在呢,“秋风客”这个采花大盗竟然直言是来找他的宝贝千金的。你说李凤起能不生气吗?

  堂堂一个金刀庄竟然受到这种下三滥的小贼的欺辱,他洛阳金刀的脸往哪儿搁去?

  杀了他!

  只有一刀砍了这小贼,才能保住女儿的名节,保住自己的面子。

  李凤起杀心顿起。但他却杀不了司马乔。

  他一连砍出二十刀,刀刀力大招沉,风声激荡,却连司马乔的衣角也没捞着。

  一个采花贼竟会有如些高明的身手!

  李凤起大感吃惊。

  司马乔甚至尚不全力反击,足踏中宫,双拿在金色的刀光间交错直进,竟似占了一点上风。

  三十招一过,李凤起终于横下了心。

  不使出当年严子乔亲授的快刀刀法,他实在对付不了这个采花贼。

  堂堂洛阳金刀李如果连一个采花贼都杀不掉,他以后如何在江湖上立足呢!

  李凤起刀势一变,司马乔立即翻身后退。

  他的眼中闪出了妖异的绿光,右手在腰间一拍,一道冷森森的光华耀起。他的手中,已多了一柄刀。

  李凤起狂吼一声,挥刀扑上。

  他的刀法忽然变了,由沉稳变成了轻捷,由力大招沉变成了快速锐利。

  司马乔眼中绿光更盛,他也挥刀迎了上来。

  电光石火间,两个人已各攻出三招。

  李凤起心中一懔。好熟悉的刀法!

  “住手!”

  人影一闪,殷朝歌突然出现在两柄刀之间。

  右手食中二指挟住李凤起的刀尖,左掌一立,一股劲风逼退了司马乔。

  司马乔看了他一眼,手腕一抖,刀已不见,双膝一屈,跪下了。

  殷朝歌右手中指上的碧玉指环在火光中闪动着柔润的绿光。

  李凤起吃惊道:“公子,他是……他是……”

  殷朝歌叹了口气,道:“司马图是你什么人?”

  司马乔道:“是家父。”

  殷朝歌道:“你知道我是谁吗?”

  司马乔四下扫了一眼,道:“是。”

  殷朝歌又叹了一口气,道:“请起来吧。”

  李眉捂着脸,放声大哭。她一扭身,哭着向后院跑去。

  李凤起不禁也叹了一口气,扶起司马乔。

  他的眼中,已闪出了泪光。

  ***   ***   ***

  无论从哪方面看,司马乔都是一个很英俊的年轻人。

  可李眉一见到司马乔,就气不打一处来。

  虽说现在她已经知道司马乔闯进金刀庄并不是要“找她”,而是找她冲出麻四海的客店时手里握着的那把刀,但看见司马乔,她还是忍不住要生气。

  现在她就生气了。

  因为李凤起竟然让她叫司马乔为“司马大哥”。

  她嘟起嘴,冷冷道:“他算哪门子的大哥……”

  李凤起面色一沉,道:“眉儿,不得无礼!”

  李眉嘟着嘴,别过脸,不说话了。

  李凤起搓着手,瞄了司马乔一眼,道:“哎!这丫头……”

  司马乔淡淡道:“都怪我不好,没有及时说明来意。”

  殷朝歌笑道:“好啦,过去的误会就不要再提了。庄主,我和司马准备明天就动身去上方山。”

  李凤起道:“是吗?公子这么快就要走?”

  殷朝歌微笑道:“云水大师很可能已经接到师父的飞鸽传书,我不快点赶去,怕他会着急。”

  李凤起“啊”了一声,沉吟着,飞快地看了麻四海一眼。

  麻四海微笑不语。

  殷朝歌道:“庄主有什么话要我转达家师吗?”

  李凤起笑道:“没有没有,知道他老人家很好,我也就放心了,只是……”

  殷朝歌道:“庄主是长辈,有什么话尽管直说,没关系的。”

  李凤起道:“只是我年事已高,洛阳又有一堆俗事放不开手,不能追随公子左右……”

  殷朝歌站起身,道:“庄主如此客气,晚辈可担当不起。”

  李凤起忙道:“公子请坐,请坐。”

  “有一件事,本不应麻烦公子,”李凤起显得有些艰难地道:“拙荆很早就过世了,这些年来,因为……因为……,我很少与拙荆那一方面的亲友们往来,眉儿都这么大了,也只见过她姨娘一面,现在,既然令师他老人家说……这个,我想亲戚之间,还是应该多走动走动,眉儿她姨家在京城,公子去上方山正好顺路,不知可否带她同行?”

  殷朝歌为难了。他实在不愿带李眉一起走。

  但李凤起方才一番话说出来,他实在很难开口拒绝。

  “眉儿的武功,是我一手调教的,虽不能说很好,自保也还有余,应该不会给公子添太大的麻烦,再说,我不能追随公子左右,心下很是不安,女孩子到底细心一些,能让眉儿随行照料公子的起居,我心里也会更放心一些,再说,眉儿也不小了,也应该在外面走一走,长一点江湖经验。”

  这番话说来语气十分诚恳,他热忱的目光也一直恳切地盯着殷朝歌。

  殷朝歌含笑道:“庄主,我与司马此行上方山,很可能要一路兼程,李小姐千金之体,只怕……”

  司马乔忽然开口道:“再说,小侄在江湖上臭名昭著,李小姐同行,很是不妥啊。”

  李凤起道:“这个……”

  麻四海笑道:“一路兼程也没什么,反正李小姐也极想早点到京城与姨太太见面,至于司马公子适才所言嘛,让李小姐改换男装,不就没问题了?”

  李凤起道:“是,是。眉儿自小调皮,也是我把她惯坏了,性格举止很有些男儿气,改换男装肯定不会有什么破绽。”

  殷朝歌微笑着,转头看司马乔。

  司马乔苦笑。

  麻四海道:“如果二位公子实在有难处,大哥,那就算了吧。姨太太虽说很想念大小姐,可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嘛,也不急在一时嘛。”

  李凤起道:“眉儿,你自己的意思呢?”

  李眉目光在殷朝歌脸上一溜,微笑道:“殷大哥,你就带我去嘛,我爹老也不让我去看姨娘,也不许她们来洛阳玩儿,今天好不容易松口了,你就带我去嘛,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。”

  殷朝歌笑了笑道:“好吧。”

  他虽然在笑,但嘴里已泛出了一丝苦味。

  李凤起笑道:“谢公子。眉儿,还不快谢过公子?”

  李眉笑嘻嘻地道:“殷大哥,谢谢你。” 
 



  
第四章 上方惊变

 
  六月二十七。上方山。

  清晨。有雾。

  乳白色的雾气在山间流溢着,像是给群山披上了一层轻纱。

  总算到上方山了。

  殷朝歌心里感叹着,忍不住斜眼看了看驱马紧随在他身侧的李眉。

  一身男装,反而使她平添了几分妩媚。

  洛阳离京城并不算太远,但他们却整整走了四十天。

  刚从洛阳动身时,殷朝歌还真没想到李眉会惹出什么麻烦来。那时,他反而担心麻烦会出在司马乔身上。当然是因为他“秋风客”的名头。

  江湖上几乎无人不知“秋风客”,见过“秋风客”真面目的人也不算少,殷朝歌有些担心,也是理所当然的事。他的担心很快就让司马乔打消了。

  只稍作改装,司马乔就变成了一个彬彬儒雅、成熟稳重的中年书生。这样的人哪儿都有,自然不会引人注意,也理所当然不会惹起麻烦。

  麻烦的是李眉。

  她一路上的确没有引起麻烦,但她自己就是一个麻烦。

  一个天大的麻烦。

  带着这样天大的一个麻烦从洛阳到京城只走了四十天,殷朝歌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很有能耐的人。

  每到一地,李眉的第一件事便是满街去找寻当地的风味小吃,名点大菜。

  一个女孩子一顿能吃那么多东西,在他们看来,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。大吃一顿的结果,往往是吃坏了肚子。

  李大小姐乃千金之体,吃坏了肚子或吃得稍有不舒服,要想让她继续赶路,简直比登天还要难。因为“吃”

  而耽误一两天行程,那是常有的事。

  除了吃,当然就是“玩”了。

  李大小姐游兴极佳,要命的是在家里时她还很看过几卷书,几乎每到一地,她都能扳着指头数出几个“非看不可”的古迹名胜来。

  殷朝歌和司马乔自然只能陪同前往。

  玩累了,理所当然要休息休息,才能继续赶路。

  每次游玩归来,看着她累得发白的脸,殷朝歌也实在说不出“兼程”赶路的话来。

  好不容易到了京城,殷朝歌原想先将她送到她姨娘家里,她却一定要先来上方山游览一番不可。

  “游览”就游览吧,反正再麻烦也是最后一回了,殷朝歌和司马乔也懒得多费唇舌劝她。当然啦,劝也是白劝。李大小姐伶牙俐齿的,他们还说不过她。

  其实,也不能说李眉一路之上尽给他们添麻烦了,有她同行,也的确是一件很快乐的事。

  她果然很细心,也很体贴,对殷朝歌和司马乔的起居食宿照顾得尽心尽力。

  开头三两天,她在司马乔面前还是绷着个脸,但后来,也是有说有笑的了,有时还跟他开个小玩笑。

  说实话,李眉是个很懂事也很可爱的女孩子,当然也很漂亮。

  至于“吃”和“玩”嘛,世上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好吃,不好玩呢?

  漂亮的女孩子,总是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原谅的。

  山势险峻,山路崎岖_

  骑马上山显然是行不通的。

  淡淡雾气间,山脚下隐隐露出几处院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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