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-第276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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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别叫我叶先生!”我吼道,“我也不是艾淑乔的儿子!她不配当别人的母亲!”
苏巧两手放在膝头,跪坐在床上瑟缩起来,“可是,母子之间,没有什么矛盾化解不开的……我离家出走的时候也很生父母的气,但是现在,还是会挂念他们……”
“我跟你不一样!”我重重地在床沿上捶了一拳,吓得苏巧一哆嗦,“艾淑乔做的事,从各个方面都是不可原谅的!我绝不和她妥协!我还要把艾米从她手里抢过来!”
看见我气红了眼睛,苏巧不敢再劝我们母子和好了,但是她恐怕认为我是在耍小孩子脾气,总有一天会和艾淑乔讲和的。所以,我现在的身份应该是一个跟母亲闹别扭的豪门公子,保不准哪天就会重归上流社会。
对于抱着青春幻想的女孩来说,妥妥的是韩剧的狗血节奏。
“叶先生……”
“叫我小叶!”
“小叶先生……”
你要气死我啊!这听起来好像是在叫我“小野先生”啊!我大天朝子民怎么被你给变成日本人了啊!
“你再这么叫,信不信我揍……”我举起拳头,却看见苏巧斜过脸,抿住嘴唇,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。
艾淑乔说的有几分道理啊!M属性的苏巧的确会让我S起来啊!不……不好!随着S属性升腾起来的,还有刚刚安分下去的某样东西啊!
由于这是我的卧室,我直接从衣架上拿了一件大短裤套上,可惜还是遮掩不住。
毋庸置疑注意到这一点的苏巧,嘴角居然有点上翘,但拼命抿住没有笑出来。
而且这一次,似乎不单单是觉得我滑稽,还有一些自我肯定的意味在里边。
“你别听艾淑乔胡说——”我直呼生母的名字,让苏巧感到很奇怪,但是她没有对这一点提出质疑。
“她许诺让你嫁入豪门什么的,纯粹是空头支票,别说是你,就连我都没见过豪门长什么样子。”
“她让你放弃个人尊严来服侍我,只不过是想对我进行腐蚀,把我变成跟她一样的人……”
苏巧眨了眨眼睛,“子女像父母,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?”
“我只像我的父亲就够了!!”
我又在苏巧面前吼起来了,她瑟缩着身体的可怜样,就像是处在暴风雨中的孤舟。
气氛一时间很尴尬,隔了好久,苏巧犹犹豫豫地开口道:
“叶……小叶你可能误会了,我没有做嫁入豪门的美梦,像你这样的条件,无论如何也不会看上我的……今天我上楼梯时遇见的那个女孩,就比我漂亮好几倍,就算你想结婚,也是和她……”
住口啊!你碰上的是女装的舒哲啊!谁要和他结婚啊!如果只能在你和舒哲当中二者择一,当然是选择你啊!
看到苏巧自轻自贱,信心全无的样子,又忍不住想安慰她两句。
“你也别太瞧不起自己了,你在楼梯上遇见的那个……那个人,只有长相漂亮,其实节操全无,根本就是个贱人!”
苏巧略微抬起头,“小叶你果然认识她……”
“认识又能怎样?这种贱人,完全不知恩图报,只要有好处,多亲近的人都能给卖了!”
我明明说的是舒哲对姐姐做的各种缺德事,苏巧却以为我指桑骂槐,是在嘲笑她忘恩负义。
“对……对不起!”苏巧再次俯首向我道歉,“我……我的确很贱……”
“你们俩的贱法不一样!”我随口说道,之后虽然觉得有些不妥,但也不方便再改口了,姑且认为他们一个是华山派一个是嵩山派吧。
在我原谅她之前,苏巧居然额头贴着床单,保持着难受的姿势,不把头抬起来。
“好了好了,你不用道歉了,总体上还是他比较贱!”
苏巧把身子抬起来一半,惶惑的眼睛盯着我,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如此攻击那个美貌如花的女孩。
艾淑乔说得没错,在自己了解一切的情况下,面对一知半解或者完全不知情的人,的确有相当的优越感,我禁不住想让苏巧更加误会舒哲的事。
“他长得再好看也没用!脱光了我也不会对他感兴趣的!说起来,上次他已经被五个男人给看过了,还被拍了几百张裸照……”
苏巧脸色发白,表情好像在说:豪门公子的世界我果然不懂,那么漂亮的女孩,居然遭到了如此惨无人道的对待。
我看了看床头的闹钟,已经凌晨一点了。
于是我对苏巧说:“你明天……啊,今天,不是还有血王子侍女的最后一场戏吗?别浪费时间,赶快睡吧,咱们明天一块起来,热一热剩饭吃,然后你去片场我去上学,就这么定了!”
听说我允许她继续使用我的卧室,她露出了感激的神情。
“小叶,你……真是个好人……”
喂喂,别随便给我发好人卡啊!时下的男人是很忌讳听这个的!
我从房间离开以后,听见门里面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,好像苏巧把自己的外衣给脱了。
穿着外衣睡觉的确不利于休息,不过令我纳闷的是,始终没有听见她反锁房门的“咔哒”声,她就不怕我再睡迷糊了走错门,扑到她身上吗?
第二天早上我起床时,发现早饭居然已经准备好了,而且不是简单地加热了昨晚的剩菜,而是特意做成了加入香肠的烩饭,让人很有食欲。
和烩饭搭配的,是一罐表面带着露水的冰可乐,我明明记得家里没有香肠和可乐存货的,难道苏巧大早上的去了24小时便利店,特意买回来的吗?
另外,我随便脱在卧室里的衬衫、T恤、臭袜子、甚至还有内裤,都被洗得干干净净,在阳台上晾了起来。因为害怕把我吵醒,所以没使用洗衣机,完全是手洗。
看见我早晨起来上厕所,苏巧穿着昨天洗干净的围裙,正在厨房里刷菜板,她探出头来向我问了一声好,谦恭的样子简直就是受雇的女仆。
刷牙的时候,发现镜子前面多了一个旅行牙刷套装,心想可能是苏巧去24小时便利店一块买回来的,她原本没打算在我家过夜,所以没带洗漱用具。
我在早餐前进行每日的俯卧撑锻炼,苏巧一边惊奇地看着从我的紧身背心下隆起的肌肉,一边向我道歉说:
“牙刷套装是我用的,我忘了把它收起来了,我绝对没有死乞白赖地要在这里住下的意思……”
“你住下也无所谓。”我在一个起伏之间随口答应道。
“诶?”
“如果你租不起影视城附近的房子,想换到西城区来租房的话,中间这段缓冲时间,你可以住在我这里——反正我家暂时只有我一个人。”
我视角很低看不到她的表情,她的两只脚倒是踌躇了一下。
“这……这我是求之不得的,今天拍完戏以后,我在影视城附近就没什么工作了……不过我该付多少房租呢?”
我看见苏巧的双手在围裙前面绞在一起,显出囊中羞涩的样子。
“你不用付我房租,只要像今天这样,给我洗衣做饭就行了——不过我警告你,如果胆敢再背叛我一次……”
“不会,绝不会!”苏巧慌乱地摇着两只手,“你的母亲明明……”
看见我面有怒意,苏巧改口道:
“艾淑乔女士明明说,不会再让我陷害你了,你们是母子关系,我只是个受过你们恩惠的外人,讨好你还来不及呢……”
跟我一起吃饭的时候,苏巧可能是担心自己没有带替换的衣服,万一衣服溅上油点会不好处理,所以一直没有解下围裙。穿着围裙吃饭的她,跟我的主仆关系被划分得更明显了。
“你也别高兴得太早——”我一边吃她做的菜一边说,“至少需要三天的准备,你才能住进来,而且我暂时不会给你防盗门钥匙,我不在家的时候,大屋和书房也会被我锁上,你明白了吗?”
苏巧诺诺点头。
其实答应让苏巧住在我家,不完全是心血来潮或是大发善心,背叛过我一次的人,我对她的信任是很有限的。
但是既然知道艾淑乔仍然和她有联系,那么与其把她放在外面不受监控,不如放在我身边,可能我真的有点控制欲吧。总之我觉得这样做,至少有可能间接打探出艾淑乔的行动,不是毫无意义的。
我跟苏巧说需要三天的准备时间,并不是我的房间里有那么多H物(虽然小芹的照片、班长的照片什么,确实需要转移),而是我打算在自己的房间里,安一个窃听器。
窃听器从彭透斯那里就能要来,这样苏巧如果背着我和艾淑乔通话,有很大的几率被窃听器录下来,这样得来的信息,绝对更有价值。
虽然你给我做了饭又洗了衣服,但是我不会因为这个就心软的!对我忠诚会有忠诚的报偿,如果两面三刀的话……我不但不会帮你脱离天牧星光,还会让天牧星光把你签给曹导演啊!到时候你就等着演A片吧!
诶?练过杂技,身体柔软度特别好的苏巧,演A片的话会不会大受欢迎啊?不由得在脑中又胡思乱想了一番。
饭后,苏巧刷完了碗才出门去赶地铁,临走时她再次对我肯收留她表示感谢,并且说她出租屋的琐事也要大概5天才能办完,可能要到下周才会来打搅我。
苏巧离开之后,我才意识到:虽然对抗艾淑乔的理由不能说不充分,但是从本质上,我好像是邀请了一个年轻女性来同居啊!
这种对于初中生来说不得了的大事,还是应该向老爸报告一下,得到他的同意再说吧?总比老爸突然回家看我,结果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女孩,到时候再拼命解释要好得多啊!
星期二的学校跟往常一样无趣,我来得较早,听大喇叭和小灵通聊天说,昨天班长跟大喇叭一起去看庄妮,顺便把班服捎给她的时候,发生了比较不愉快的事。
庄妮用白色的床单盖着腹部以下,看上去像个病人,但是说话的声音并不虚弱。
她拿到班长双手递过去的班服,一点也不表示感谢,还挑剔说上面的图案难看。
大喇叭心直口快,直接反驳庄妮:“你说图案难看,那你设计一个好看的啊!”
庄妮随手拿过床头的纸笔,也没见她冥思苦想,仅仅是用两种彩铅笔,就按照“3”和王冠的基本构图,画出了极其精美的新设计。
虽然基本元素没变,但是新设计绝对甩旧设计十几条街,既精美又有个性,明明白白地显示出全班的艺术细胞加在一块都没有她一个人多,令大喇叭哑口无言。
班长虽然不喜欢庄妮自高自大的姿态,但还是被新设计所折服,打算把那张画留起来,说不定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,没想到庄妮对自己的艺术创作丝毫不加爱护,那张画被她折成纸飞机,随手扔出了窗外。
看着纸飞机飘飘摇摇地坠进垃圾堆,庄妮似乎非常欣慰。
没法阻止庄妮处置自己画作的班长,只得严肃认真地问道:“你什么时候会来上课?”
第401章 暗黑血统
被班长问及要何时上学,庄妮一边打着哈欠,一边把刚收到的班服折叠了起来。
大喇叭很快就发现,那不是收纳衣服的折叠法,而是纸飞机的折叠法。
“喂喂!”大喇叭往窗口一堵,“那是班长垫钱给你买的班服,你就算不喜欢,也不能当着我们的面扔掉啊!”
“我不能……”庄妮低声重复着。
“对啊!你本来就不能……”大喇叭很激动。
“我不能把班服扔掉,是因为你太胖了……”庄妮平铺直叙地说道,“整个窗户都被你挡住了……”
“你说什么!你敢嘲笑我!”大喇叭揪住庄妮的衣领,“我胖我自豪!要是在唐朝我就是杨贵妃!”
庄妮像个木偶一样不作任何反抗,任由大喇叭晃来晃去。
“耿玉红,你别这样——”班长阻止道,“庄妮毕竟是个病人。”
“我看她一点没病!就算有也是精神病!”
庄妮在大喇叭的拉扯下,微微向班长抬起头来。
“胖子她说得没错,我确实有精神病……”
“别管我叫胖子!”大喇叭抗议道。
“准确地讲,是相思病。”
班长和大喇叭马上安静了下来,女生中间谈起这种话题,总是有静场的效果。
“从初一开始,我就喜欢上了咱们班的一个同学,但是我们两个注定是没有结果的,灰心失望的我,就割腕了……”
这是庄妮第一次提起自己割腕的原因,室内的气温一下子降低了20度,连空调都不用开了。
我依稀回忆起庄妮的样子,初一时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是:她是二十八中里面,唯一敢违反校规,公然穿黑丝袜来上学的女生。当教导主任拦住她质问的时候,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解释:
“我的大腿对阳光强烈过敏,不用黑丝袜遮挡阳光,就得截肢。”
教导主任当然不信,勒令她最迟第二天就要把丝袜脱掉,哪料想庄妮当天中午就跑到教学楼的楼顶,晃晃悠悠地打算从上面跳下去。
当时全体老师都被她吓得肝颤,班主任于老师好求歹求,终于把她给求下来了,后来校领导认为,庄妮大腿没毛病,但是脑子有�